4月2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关于启用电子边防区通行证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启用出入境管理区电子化出入境的公告2026年第2号。根据《国务院网上政务服务各项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启用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进一步便利官员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演讲内容如下。一、自2026年4月15日起,电子边检区通行证生效,不再发放纸质证件。签发的纸质文件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2.年满16周岁的中国大陆居民可申请有效电子护照3个月内通过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出入境局12367”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出入境管理区手续。中国大陆居民网上办理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指定的派出所现场办理。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未满16周岁的随行人员、中国大陆居民申请办理电子出入境管理区通行证有效期一年,须在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指定的派出所办理电子出入境管理区通行证。 4.申请人可指定接收边防区电子通行证的电子邮箱地址,或由发证机关帮助下载并打印电子通行证der 控制区电子通行证。 5、电子出入境通行证必须与持证人居民身份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持证人接受检查时,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通信终端出示电子边防通行证,也可以出示电子边防通行证的打印件。政策详情参见服务平台12367,公告如下。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